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QQ、微信工作群
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速工作交流,提高办公效率,为学院教职工提供一个互相交流信息的平台,学院使用QQ、微信工作群。为使在线使用QQ、微信群有一个更加文明、团结、和谐的交流环境,维护学院和每一位群员的合法权利,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院QQ、微信工作群设置
1.设立群管理委员会,群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群管理员为学院各主要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公平、公正、公开行使对群的管理。
2.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要相对固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群内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
3.学院QQ、微信工作群为内部交流使用,不对外公布,也不接受学院职工以外人员加入。群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允许进行与工作内容相关的交流。
二、注意事项
1.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工作群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及学院机密,禁止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文字、图片内容。各部门发布各类信息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发布信息人员承担,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群共享、群空间栏只用于工作,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其他交流可转到好友栏内。
4.交流中,禁止诋毁学院、学院各部门及师生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5.交流中凡有争执,争执双方必须转入好友栏内单独交流。
6.严禁恶意刷屏(相同的文字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有重要信息发布或需要告知全群的通知,可报告管理员,由管理员列入群公告栏。
7.严禁在群内发布其他网站链接,尤其是色情、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严禁在交流中或群共享栏发布商业广告。
9.管理员发现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群共享交流,可以暂时屏蔽群消息,以示警告。
10.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群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11.管理员行驶管理权力的同时接受群内监督,并耐心听取、解答群员对于管理工作的建议及质疑,不断完善工作群的有效管理。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