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学院行政印章是体现学院权利,反映学院职责的印信凭证,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为了加强印章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使学院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印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部门、二级学院印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印章包括党委印章、院级印章、法人章和部门印章。院级印章、法人章由院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印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 印章刻制
第四条各部门、二级学院刻制印章,必须由各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院领导批准后,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由党政办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五条各部门、二级学院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院党政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管理
第六条印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院级印章、法人章、党委印章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二级学院印章由各部门、二级学院专人掌管;未经学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 院级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学院党政办公室,部门、二级学院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二级学院办公室内,印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学院印章因工作需要外出携带的须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同时要严格做好印章使用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 掌管印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院利益。
第九条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印章,违反者学院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印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印章,应将原印章缴回党政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院办公室发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印章使用
第十一条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严禁滥用印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 以学院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签批单,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签发批准后用印,党委工作范围的,送党委书记或委托主持党委工作的院领导签发批准后用印。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加盖印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部门。
第十三条 涉及学院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须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方可盖章。各部门的一般性协议,须经各部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 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学院印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院印章的,由主管部门、二级学院确定专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需办理人员名单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的《印章使用登记表》,到院党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学生如需学院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在校表现证明等有关证明时,应经二级学院、学工部门开具证明,审核内容后加盖二级学院或部门的印章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学院对外印章。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需学院出具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经组织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学院对外印章;离退休职工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时,应由离退休办公室审核出具证明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学院对外印章;除此之外的其它证明、申请等均由各部门、二级学院出具证明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第十八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空白介绍信和证明使用时须进行编号,用印后对编号进行核对。
第十九条 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部门、二级学院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类专用章、后勤工作的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印章使用登记表》
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申请流程
3.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章刻印申请流程